办卡须知
一、申办
1.年满3周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及外籍人士均可持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社保卡、*人证、护照、驾照等)及图书押金人民币元,到县图书馆一楼总服务台申办读者卡,办卡时需填写《怀宁县图书馆读者卡申请表》;持二代身份证的读者可在自助办证机上自助申办,不需填表。
2.少儿读者办卡须有家长陪同,并带上户口簿。
3.每人只能申办一张读者卡,并限本人使用,读者卡长期有效,免费借阅。
4.办卡地点与时间
办卡地点:怀宁县图书馆一楼总服务台
办卡时间:8:00—17:30(周一闭馆,周末、节假日正常开馆。)
二、挂失
读者若不慎遗失读者卡,请及时通过电话办理挂失手续,也可前往图书馆一楼总服务台办理,以免造成损失。若因读者未及时挂失而造成的损失由其本人负责。如找到原证,请本人凭有效身份证到总服务台解除挂失。
三、补卡
读者卡遗失、损毁需补办时,由持卡人携带有效证件并还清所借图书,方可办理补办手续,并交纳工本费10元。
四、退卡
为方便管理,新办的读者卡一年内不得退卡。退卡时由持卡人携带有效证件和读者卡,并归还所借图书,方能退还图书押金元。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须同时提交可证明双方关系的凭证及代办人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五、读者卡功能
1.阅览:凭卡阅览图书、期刊、报纸等。
2.外借:凭卡可在各图书室和24小时自助阅读空间借还图书,每卡限借3册,借书期限为30天,期限内如需要可续借1次,续借天数为10天,若逾期将无法借阅和续借。请爱护所借图书,借书前请仔细检查图书有无污损,如发现应立即声明;不得撕页、污损、裁剪、勾划、书写、调换等,违者按《怀宁县图书馆图书赔偿标准》处理。
3.网上查阅:凭读者卡和身份证可到图书馆二楼公共电子阅览室登记上网,免费查阅。少儿读者每天累计上网时间不超过40分钟;成人读者每天累计上网时间不超过2小时。可浏览电子期刊、电子图书、访问本馆数据库等数字资源,也可查阅其他资料。
六、特别提示
1.请自觉遵守怀宁县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
2.读者在规定的借阅期限内可续借一次,逾期则不可续借。续借方式:(1)到馆续借;(2)电话续借;(3)网上续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