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行业

注册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

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延续免征图书批发环 [复制链接]

1#

财*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下发《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策的通知》(财税〔〕53号),确定自年1月1日起至年12月31日,对相关出版物、印刷、制作业务执行增值税不同比例的先征后退,免征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增值税。

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策已经延续4次,每次延续的期限为2至3年,年延续5年,算最长的一次。此次则是将税收优惠再次延续3年。

根据这一通知,在出版环节执行增值税%先征后退*策的出版物包括:中国共产*和各民主*派的各级组织的机关报纸和机关期刊,各级人大、*协、*府、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科协的机关报纸和机关期刊,新华社的机关报纸和机关期刊,*事部门的机关报纸和机关期刊。专为少年儿童出版发行的报纸和期刊,中小学的学生课本;专为老年人出版发行的报纸和期刊;少数民族文字出版物;盲文图书和盲文期刊等。

国海证券分析称,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策继续实行凸显了国家对文化事业发展的支持。

该机构在最新的研报中指出,部分A股上市公司将会持续受益。比如,新经典、南方传媒、城市传媒。城市传媒的子公司青岛出版社专为少年儿童出版发行的报纸和期刊、中小学的学生课本在出版环节执行增值税%先征后退*策,出版其他各类图书、期刊和音像制品执行先征后退50%的*策。

分享 转发
TOP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