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的范围》
[英]约翰·奥斯丁著
刘星译
商务印书馆
年4月版
关于译者
刘星,中国*法大学教授、钱端升讲座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委员会委员、学位分委员会副主席。先后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期刊发表论文百余篇;代表著作有《西窗法雨》《法学知识如何实践》《法律与文学:以中国基层司法实践展开》等;代表译作有《法理学的范围》《简约法律的力量》等。曾获第三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第四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第五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等。主要研究领域为西方法哲学、法学理论、法学历史、司法制度等。
内容简介:本书作者约翰·奥斯丁被誉为“现代英国法理学之父”,亦是法律实证主义创始人之一。其法律思想和理念集中体现在《法理学的范围》一书中。本书的出现,导引了影响深远的分析法学的浮出。这一文本是纲领性的、旗帜性的文献。即使是在今日,我们也依然需要重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