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陆谷孙先生的手稿里,处处可见对细节的重视。他的一丝不苟,也是他能成就大学问、大事业的重要原因。
在年11月18日到12月31日期间,复旦大学文科图书馆在六楼特展厅举办陆谷孙先生手稿展。在开幕式那天,我瞻仰了先师的书迹,不胜感慨。
陆谷孙先生在世时,没有人称他为书法家,我也没见过他写毛笔字。这次手稿展上展出的他的书迹,也都是钢笔字与签字笔所写的字。但从手稿上可以看到,他的字迹遒劲,锋芒毕露,在金钩铁画间透出勃勃英气。
听陆先生讲起过他的童年,说他幼年丧母,长姐便担起了许多母亲的职责,对他督责极严,包括逼迫他写毛笔字。写得不好,还要挨“拧”。看来他很早就打下了书法的“童子功”。中国传统文人一直重视书法,这虽然和以前科举考试看重书法有关,但也是因为他们相信“字如其人”,把字看成是自己的一张名片。重视书法,也是陆先生身上传统的一面。
年,作者(左)与陆谷孙、陆灏(右)合影
在这些手稿中,最吸引我目光的,是他写给《文汇报》陆灏兄的一封信,应该是给陆灏的约稿信的一封回信。里面有陆谷孙先生所写的一首七言律诗:
清歌妙舞正繁华,
我尚飘摇未有家。
身似孤鸿棲海上,
心随明月到天涯。
春来花好无人赏,
客里愁销有酒赊(尾音读作a)。
尘世论交今几个,
漫将往事诉寒鸦。
“赊”字后的注解为陆先生所加。这个字现在普通话里读阴平声“she”,但在中古音里读下平声“sha”。他怕人以为他出韵,故特地自作注解,这也是陆先生为人仔细的一面。此诗应作于至年陆先生在香港三联书店任高级编辑期间。香港当时市面繁华,歌舞升平,而他一人客居香江,故有开头“清歌妙舞正繁华,我尚飘摇未有家”之语。
陆谷孙先生手稿
这首七言律诗,不说别的,就说韵脚合辙、平仄妥帖、颔联颈联对仗工整,这些现在许多大学的中文系教授都做不到。陆先生有一句名言,那就是“学好外国语,做好中国人”。但我们可以看到,他其实中文也学得很好。
这封信后面又有几句话,应该是回应陆灏约稿的:“关于词语的故事,诚实地说,若以杂感形式写,一日可成数篇。”陆先生此时正值壮年,才气纵横,下笔千言,不能自休,“一日可成数篇”,也是表达了他对自己在学问上的积累和创作力充沛的高度自信吧。
后面他又补充几句:“只是凡英文字出现处,刊布时务必代我细校,必须保证拼写及分连形式无误。”这是因为当时还是铅字排版,常常一行到了末尾一个英文单词尚未结束,有几个字母要移到下一行去。但英文单词的移行,其实有复杂的规则,不能把一个词在随便哪里断开,而要根据词根、词缀等来移,还要用连字符。这个呢,许多不是学英语出身的人不知道,或者知道了也不在乎,但对学英语尤其是编英汉词典出身的人来说,这方面的错误就像是眼中之钉、肉中之刺,务必要加以拔除,所以陆先生会有这特意的叮嘱。
陆先生手稿中特别吸引我目光的,还有在年1月23日他在改完他所教的英文四年级“英美散文”课试卷后所写的一张便条,内中表达了他对当时学生英文水平的失望之意。他写道,“改卷的主要感想是,学生学到大四,临近毕业,但英语基本功方面存在的问题依然多多,表达生硬可说是比比皆是;母语‘负迁移’的影响不小……连标点都成问题,有的频用汉语顿点!”
陆谷孙先生手稿
所谓“负迁移”者,在这里是指学外语的人,把中文里有而他所学的外语里本来没有的东西,搬到了那门外语里去。比如中文里是用顿号的,英文里不用。把顿号用到英语里,那就是“负迁移”。这在许多人看来,也许是微不足道的小事,但在陆先生看来,则是学艺不精的表现。
其实,复旦英语专业的学生多年来在全国英语专业八级考试上占据鳌头,水平还是不错的。从陆先生的这个便条上,可以看出他对学生爱之深、责之切的拳拳之意和殷殷之情。
荀子云,“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在陆谷孙先生的手稿里,在在处处可以看到他对细节的重视。他的一丝不苟,也是他能成就大学问、大事业的重要原因之一吧!(谈瀛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