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典地板陷入双倍赔偿困局
连日来,晨报“欧典事件”连续报道引起市民极大关注。昨日,读者戎女士来电称,家里铺的欧典地板有质量问题,“欧典虚假宣传,我们该如何索赔,能否双倍索赔?”戎女士的问题代表了众多打进热线读者的心声。戎女士称,去年11月,她在欧典汉西店买了70平方米地板,装修完感觉地板起拱。欧典的售后服务人员称地板拼接有问题,先后两次锯了多余地板,但现在地板已经开裂。此后,她找到店方,但未得到明确的答复。另外,汉口百步亭小区的一名读者说,买欧典地板时,是冲着品牌、环保购买的,现在才发现当时被蒙在鼓里。欧典木业湖北分公司一名张姓负责人解释,“关于索赔等相关事宜,还要等国家工商总局最后的定性”。律师:先等工商部门调查结果武汉晨报律师团成员、湖北地久律师事务所律师马泽华说,“一旦欧典被确认为存在欺诈,消费者可根据有关法规要求欧典双倍赔偿。”马泽华称,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这就是“双倍赔偿”。消费者可直接与经营者协商,也可请工商或消协调解;如双方有仲裁协议还可提请仲裁。如协商不能解决纠纷,消费者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目前,工商部门已介入调查欧典地板,消费者自己证明欧典地板存在欺诈的难度很大。马泽华律师建议,消费者最好等工商部门的调查结果出来再作决定。另外,消费者一定要保留购买地板的合同、购货凭证、提货凭证以及地板实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