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权市场造市者资格依市场实况再规定
选择权市场造市者资格依市场实况再规定
财*部证券暨期货管理委员会副主委丁克华表示,选择权市场正式营运后才会公布负责活络市场的「造市者」的详细资格规定,但兼营期货业务的证券商将不得担任「造市者」的角色,以有效控管风险。
丁克华强调,为了提升选择权交易市场的流通性,强化市场运作效率,特别订定「造市者作业办法」,所谓的「造市者」就是在选择权市场交易不活络时,担任起活络市场的角色,在买权挂出后一段时间仍无法成交,则「造市者」担任卖方的角色,让这笔交易能够成交。
反之,在卖权挂出太久仍未成交,则由「造市者」担任买方让其成交。担任「造市者」必须是期货商才具备资格,仅有兼营期货业务资格的证券商并不能担任「造市者」的角色。至于详细的规定,必须要等到选择权市场正式开始运作时,依实际的市况再予以订定,就如同台股期指保证金随市场波动随时做调整一样的道理。
丁克华进一步表示,其实在部分国外的股票市场中,证券自营商就担负「造市者」的角色来活络市场交易,因为股票如果成交量低、流通性太差将会面临下市的命运,这是和台北股市不同的地方。
而即将在明年推出的「兴柜股票」未上市股票交易市场,推荐券商担任应买、应卖的责任,也就是「造市者」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