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谷歌的行为中,我闻到了“骗子和混子”的味道”
——棉棉
(在谷歌进入中国之初,曾经被作家认定为“侵权”。作家棉棉曾经起诉谷歌在其中国网站的“图书搜索”栏目擅自收录了她的作品《盐酸情人》,且谷歌公司以作品扫描片段的方式展示,破坏了作品的完整性。经过四年的审理之后,法院最终认定谷歌公司败诉,赔款元及立即中止对棉棉作品的使用。)
Google图书和传统出版商的争斗持续了10年,现在或许可以落上帷幕了。本周五,美国一家上诉法庭宣判,Google对图书进行数字化扫描的行为,完全合法,是对图书的公平、正常的使用,对社会有益。
年,Google开始了一项雄心勃勃的计划,将全世界上百万册图书扫描并数字化,供用户通过Google直接搜索。被扫描的图书包括已经超过版权保护期限的公有领域作品,同时,还有那些尚处在版权保护期内的书籍。
传统出版商和Google的斗争就集中在后者。但实际上,从一开始,Google图书的处理就是这样的,对公有领域的作品和内容,可以免费全文浏览,并提供PDF的格式下载;对于还处在版权保护期内的作品,Google只提供书目、简介,以及少数章节的阅读,同时还提供正版的电子书或印刷版购买链接。
Google图书搜索结果页,左侧有图书的购买链接
不过,双方一个争议的焦点是,Google在对图书进行扫描时,并没有征求作者或者出版商的许可。对于想要建立数字图书馆的Google来说,对每一本书单独征求许可将使计划被无限期后延。传统出版机构有人对此表示理解,并积极与Google展开谈判,进行进一步的合作;但也有人以此为理由,对Google提起诉讼。例如从年开始,美国作家协会等机构就把Google告上法庭,认为后者未经授权擅自进行数字化扫描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权益。
这样的诉讼持续了10年。周五的判决中,法官认为,这个案例“检验了合理使用的边界”,但法官最终判定,Google扫描图书的行为合法,属于合理使用。
合理使用是知识产权方面的一个概念,它允许人们无需征求版权所有者的同意,就可以自由使用受版权保护的部分内容。但是这有一定的限制条件,就是所使用的部分相对于该作品的总篇幅来说较短,而且不会有损于该作品的拥有人的经济利益。合理使用试图在版权持有人的利益和公众利益之间取得平衡,在兼顾原创者利益的同时又鼓励新的创造。(来自维基百科)
法院的判词写到:“扫描图书的目的有高度的变革意义,它展示的内容是有限的,同时不能取代被包括的原始版本。Google的商业本质和盈利驱动并不妨碍它符合合理使用。”
说出来可能你觉得很遥远,Google图书曾和中国出版界“联系密切”,当然,这个联系也是因为声讨和诉讼。年,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文著协,中国唯一的文字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对Google进行了激烈声讨,当时,还有不少作家、评论人符合,甚至把Google图书计划说成“跨国资本入侵中国文化市场”。
作家韩寒倒是对Google图书计划进行了声援,当时他被骂得挺惨的,现在来看,他说得挺好的:
本文摘选自PingWest中文网,未经许可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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