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行业

首页 » 常识 » 诊断 » 实干这些货物出口退税率调至11,外贸
TUhjnbcbe - 2020/12/15 12:00:00

财*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策的通知》(财税〔〕37号)。自年7月1日起,简并增值税税率结构,取消13%的增值税税率。今天,商会君就带您了解一下具体相关*策通知。

销售或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

农产品(含粮食)、自来水、暖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食用植物油、冷气、热水、煤气、居民用煤炭制品、食用盐、农机、饲料、农药、农膜、化肥、沼气、二甲醚、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购进农产品按下列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一)除本条第(二)项规定外,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的农产品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

(三)继续推进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纳税人购进农产品进项税额已实行核定扣除的,仍按照《财*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38号)、《财*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的通知》(财税[]57号)执行。

其中,《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财税[]38号印发)第四条第(二)项规定的扣除率调整为11%;第(三)项规定的扣除率调整为按本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执行。

(四)纳税人从批发、零售环节购进适用免征增值税*策的蔬菜、部分鲜活肉蛋而取得的普通发票,不得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五)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既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又用于生产销售其他货物服务的,应当分别核算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和其他货物服务的农产品进项税额。未分别核算的,统一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或以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二款第(三)项和本通知所称销售发票,是指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适用免征增值税*策而开具的普通发票。

下列货物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1%

下列《适用11%增值税税率货物范围注释》所列货物的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1%。出口货物适用的出口退税率,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界定(《出口退税率调整产品清单》

1
查看完整版本: 实干这些货物出口退税率调至11,外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