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班班主任陈俊峰老师带领该班全体同学一起读书、撰写读书报告,并针对不同的内容进行点评。本期和大家分享班周婧琦在阅读《中国『女权』概念的变迁:清末民初的人权和社会性别》后的思考与心得。
因为从年初开始便对女权抱有兴趣,所以在看到老师推荐的阅读书目中有这本书后,便决定买来读一读。
在读书前,我对女权运动的认识仅为“女性群体为争取与男性相等的权利而进行的运动”,本书拓宽了我对女权运动的认识,使我得以从多样的角度再次审视女权。
《中国『女权』概念的变迁:清末民初的人权和社会性别》(以下简称《女权》)一书从解读“女权”一词本身出发,通过仔细列举分析数位女权主义代表人物的思想,详细介绍了清末民初女权概念的发展变化。
清末民初的女权主义,建立在两大认知基础之上,即“天赋人权”与“民族国家制度”。梁启超的女性论中,已经存在他对于“天赋人权”的认同,即女性也是人,是人就应拥有生来被赋予的权利,后世的女权思想无论如何变化,总还是以“女性也应有人权”为理论基础。
“民族国家制度”恰恰蕴含着与“天赋人权”对立的内涵,因为其以社会性别分工为基础,而不符合“天赋人权”强调的“不分性别、人人平等”。
因此,为了弥合这种矛盾,清末民初的女性主义者发展出了“女”与“母”的概念。“女”指的是女性争取独立、成为不依靠男子的独立人,“母”指的是女子承担起她们独有的性别义务,相夫教子、主持家务,以期为国家做奉献。
有不少女权主义者认同,“母权运动”是“女权运动”的更高层次,中国女性要谋求解放,须得先经过“女”的阶段,最终成为符合其“天职”的“母”。
值得一提的是,在清末民初的女性论中,曾有过舍弃男女二元论而只强调女性个性发展的理论,这无疑是舍弃了社会性别分工而挑战着民族国家制度的。然而,随着中华民国的建立,这一主张在已建立的国家体制前失去了其探索意义,不再得到公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