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出台的税收优惠是最基本的纳税筹划方式之一,税收优惠本身就是对纳税人的让步,也是国家给企业留出的一个“空子”,
纳税人可以利用税收优惠来达到节税的目的!若是放着优惠*策不去用,其实是对国家*策的浪费!
但是,一定要正确恰当地利用*策,不要歪曲税收*策,利用优惠*策不要过于激进,应慎用*策。
案例1
甲公司属于批发零售蔬菜罐头的商贸公司,会计人员看到一项税收优惠*策提到:蔬菜在批发零售环节免征增值税,错误地认为,批发零售蔬菜罐头也免征增值税。纠正
蔬菜在批发零售环节免征增值税,批发零售蔬菜罐头不免征增值税。参考
根据《财*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号)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自年1月1日起,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包括各种蔬菜、菌类植物和少数可作副食的木本植物。蔬菜的主要品种参照《蔬菜主要品种目录》执行。经挑选、清洗、切分、晾晒、包装、脱水、冷藏、冷冻等工序加工的蔬菜,属于本通知所述蔬菜的范围。各种蔬菜罐头不属于本通知所述蔬菜的范围。蔬菜罐头是指蔬菜经处理、装罐、密封、杀菌或无菌包装而制成的食品。案例2
甲民办培训学校属于教育机构,会计人员看到一项税收优惠*策提到:图书在批发零售环节免征增值税,错误地认为,批发零售自己编写印制的内部资料也免征增值税。纠正
图书在批发零售环节免征增值税,批发零售内部资料不免征增值税。参考
1、根据《财*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策的通知》,“自年1月1日起至年12月31日,免征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增值税”。2、根据《增值税部分货物征税范围注释》规定,“图书是指由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的出版单位出版,采用国际标准书号编序的书籍及图片”。案例3
甲酒店属于餐饮企业,会计人员看到一项税收优惠*策提到:餐饮企业在年底之前免征增值税,错误地认为,餐饮企业开具的会务费发票也免征增值税。纠正
餐饮企业餐饮收入、住宿收入免征增值税,会务费收入不免征增值税。参考
《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策的公告》财*部税务总局公告年第8号文件: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生活服务、快递收派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36号印发)执行。生活服务,是指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类服务活动,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往期推荐▼假理财被保险......银行“乱象丛生”业务违规凸显内控缺失会计干货!内控建设财务该怎么做?互联网财税,你是局外人,还是局中人?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