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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财*部获悉,近日,财*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印发通知,出台了“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策。
*策明确,自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对符合条件的科学研究机构、技术开发机构、学校、*校(行*学院)、图书馆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求的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对符合条件的出版物进口单位为科研院所、学校、*校(行*学院)、图书馆进口用于科研、教学的图书、资料等,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据财*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这一*策的出台,有利于我国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科技强国。下一步,财*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将认真落实*策,助力我国实现科技自立自强。
来源:全国工商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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