届毕业生丢失图书处理流程
根据图书馆年度《图书丢失赔偿制度》,毕业生丢失图书处理办法如下:
一、毕业生于年6月20日前到图书馆一楼还书处找张欣老师办理丢失图书清欠注销手续,同时提供咨询服务。
二、如毕业生已购买丢失图书(所购图书需与丢失图书的价格、作者、页码、出版社、ISBN号一致,否则无法进行编目处理),请携带新书至图书馆二楼采编部找王雁老师办理丢失图书清欠注销手续。
三、如丢失图书无法买到,毕业生需到图书馆一楼还书处找张欣老师领取《丢失图书明细》,然后到学校综合实训楼四楼财务处交款(按原价赔偿)。毕业生持财务处交款收据回到图书馆一楼还书处办理丢失图书清欠注销手续。
四、如毕业生无法返校,可由辅导员或同学代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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