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文说
年是中国电影产业的“网生代”元年,“互联网+”和电影产业的融合与碰撞,促进了中国电影的横向整合和纵向重塑。具体说来,一方面,在内容层面上,新兴的数字电影形态,比如微电影、手机电影等,在互联网时代生成了全新的叙事和审美特征,而传统的电影生产仍以内容为王,IP题材开发、大数据分析等只是辅助手段,助其更契合网生代年轻观众群体的观影口味。另一方面,在电影的整合营销等产业运营层面,“互联网+”为传统电影业带来了全面革新,比如作为营销手段的电影众筹、网络营销与在线售票、网络多窗口播映、产业链衍生以及跨界平台拓展等。
近日,中国经济网文化产业频道特邀专家、中国电影家协会秘书长饶曙光及上海大学影视艺术技术学院博士生鲜佳共同撰文表示,当下,互联网企业和传统电影企业跨界融合,构建出一个具活跃增长力的互联网电影生态圈;未来,在互联网助翼下,中国电影有望突破单纯的票房依赖型初级发展模式,形成以版权经济为核心的大电影产业。
中国电影家协会秘书长饶曙光做客中国经济网
品牌视频访谈节目《文化名人访》
“互联网+”概念被写入《*府工作报告》,上升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自从李克强总理在不同场合反复强调“互联网+”以后,“互联网+”迅速成为了最热门的话语,产生了爆炸性的效应;习总书记在讲话中也谈到,互联网、大数据等高新技术的发展在深刻地改变着文艺的生态和承载方式,我们必须深入研究,适应变化,有效应对。所谓“互联网+”,就是利用互联网的平台和信息通信技术(包括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技术等),把互联网和传统行业结合起来,其本质是传统产业的在线化、数据化,它对传统产业不是颠覆,而是升级换代。媒介即人的延伸,“互联网+”不仅是一个工具性的转变,也极大地改变了我们认知、思考方式。
当下中国的移动互联网也迅猛发展,商业环境成熟。据艾瑞咨询数据显示,年,中国整体网民规模为6.48亿,其中PC网民规模为6亿人,增速0.8%,移动网民5.7亿人,增速13.4%,中国移动互联网市场规模则为.8亿元,突破千亿元大关,同比增长.5%。移动互联网主要的商业模式,在“互联网+”时代,发展为C2B(CustomertoBusiness)模式,即从以消费者为核心的“小C”时代逐步过渡到以生产者为主要用户的“大B”时代。“互联网+”时代,更是从IT(InformationTechnology信息技术)跨越到DT(DataTechnology数字科技)的时代(马云语),其中“IT是以自我控制、自我管理为主,DT则是以服务大众、激发生产力为主”,而未来属于DT时代,因为“只有让别人成功,你才会成功!”
同时,随着中国社会城镇化的进程、居民收入的增长和文化消费能力的增加,中国电影正处于高速发展期,且市场空间将不断拓展。但目前,中国电影对于国民经济的贡献仍处于初级阶段,需要夯实产业基础,转变粗放型增长方式。毫无疑问,中国电影产业要实现经济转型、有效实现升级换代,不仅需要新的思路,更需要新的技术手段——“互联网+”,便是其最佳的工具。年,互联网巨头全面进*电影界,使得这一年成为中国电影产业的“网生代”元年。在电影领域,由互联网和大数据等带来的“网生代”电影,对传统的电影业态、电影整体发展模式的冲击比想象得还要来得快、来得猛。而在互联网语境下,中国电影产业在很多方面与美国电影发展处于同一起跑线,并且具有某种后发优势,想要长期、有效的与好莱坞抗衡,中国电影也需要有效的运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以及云计算等手段,寻求电影产业的工业化、专业化、国际化和现代化转型。
整体说来,“互联网+”和中国电影行业的融合与碰撞,有助于其实现横向整合和纵向重塑,推动电影产业的全面升级换代。接下来,本文将从电影的内容与产业运动等不同的层面/维度展开具体分析。
当下,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互联网企业与传统电影产业跨界互动,构建出一个具有活跃增长力的互联网电影生态圈。标志性事件莫过于具有强大的流量资源与客户服务能力的三大互联网公司BAT(百度、阿里巴巴和腾讯的合称)强势进*电影界,通过投资、并购传统电影产业,促进了影视产业格局重构。其中,阿里巴巴具电商优势,它推出娱乐宝,认购文化中国过半的股份,并将之更名为阿里影业;百度依托旗下爱奇艺视频网站拓展影视业务,推出百度爱奇艺众筹计划和百度数据等;腾讯则采取泛娱乐策略,借助IP资源,用基于版权的全产业运作模式实现覆盖全用户:“游戏、文学、音乐、虚拟商品、实物周边产业等都是可被探索的模式。”此外,不少互联网公司纷纷进*电影,比如美团网旗下的在线售票网站猫眼电影参与出品《心花怒放》并创新其在线电影发行模式,再如依托于互联网视频行业老大“优酷土豆”的合一影业等。
另一方面,传统的影视公司也积极寻求互联网时代的发展之径,比如华谊兄弟影业和阿里共享渠道资源,与腾讯共享内容IP资源;光线影业与合作成立视频网站,拓展游戏、动漫等文娱产业;乐视影业更是利用先天的互联网基因建立O2O互动平台,以”一定三导”构建互联网电影生态……它们借力互联网渠道和金融资本,或是开发IP,延伸游戏、文学等其他文娱产业,最大化“粉丝经济”效益;或是入股视频网站,拓展在线播放渠道;或是与在线售票平台合作,探索在线发行模式等。
互联网也以迅猛之势渗透电影全产业链,迅速改变着电影的业态和生态。从投资方,生产制作方、到发行渠道方和放映院线方,都在运用互联网促发展:投融资环节的众筹,制作环节的影视项目开发时的“IP”题材和“大数据”分析,营销发行环节的互联网营销和在线售票,放映环节的网络多窗口放映,后产业链环节的跨界拓展与衍生品开发等。从长远来看,在互联网的助力下,中国电影可能从过度依赖票房收入的初级发展阶段走向以电影版权为核心的大电影产业,实现整体性的产业结构提升。
究其本质,电影在其最本源的意义上就是一种科技化/工业化的艺术,科技进步、工业元素及其变化决定了电影艺术的面貌和格局。互联网正在颠覆着我们熟悉的传统电影的一切规则,对电影本体以及电影的生产和制作提出了新的挑战。对于“互联网+”电影而言,尽管已经有了很多的讨论,但未知仍大于已知,给我们的理念、知识结构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从某种意义上说,互联网对电影的影响、渗透乃至颠覆已经开始显现,使得中国电影发展呈现出了新的历史特点、特征。
夸张一点说,互联网对电影以及电影发展甚至就像是一场革命,就像电影从无声到有声,从黑白到彩色,从2D到3D。但在当下,互联网对电影核心内容的表达和审美特征的影响仍不够深入。归根结底,电影的本质是文化创意产业,它最根本的还是健康、鲜活的内容生产。而且,BAT进*电影界,本意并非为了颠覆或者取代传统的电影产业,其目的是抢占大银幕,获取用户,将其线上的垄断优势延伸至线下,谋求跨界经营,将用户消费引向实体经济、电商、游戏等后续产品/业务来盈利。对电影行业来说,借助互联网,连接线上线下,结合虚拟网络与传统电影,才是未来的发展方向。
电影是技术和艺术的结合。就内容生产的对象来讲,对新兴的数字电影而言,比如手机电影、微电影等,其影像叙事、视觉表现、时空处理和审美特征都受到网络极大的影响;而对传统的电影产制而言,仍是内容为王,IP题材开发、大数据分析、跨界延展等,都是帮助电影这一内容产品更贴近目标群体观影趣味的辅助手段。
一方面,互联网从根本上改变了新兴的数字电影形态。互联网的普及,带来了一个由高科技、网络、手机移动终端等综合形成的新媒体时代,美国称之为N(Net)时代,台湾则名为E(Electronic)时代。这个新媒体时代具有不确定性、不可预测性、多变性和复杂性等特征,而移动互联、O2O大数据、云计算这些词语成为了代表新生活方式的术语,跨界、混搭、融合则成为该时代的关键词。新媒体时代也催生出分布在不同移动终端端口的、具有新网络基因的新网络人群,他们在思维方式、时间感、空间感、目标感几个维度上都不同于传统的电影观众。
近年“网生代”概念的流行,则说明中国电影的主流观众群体发生了变化,习惯于网络叙事的80、90后新兴观众成为中国电影的观影主体,新兴电影的叙事语言体系(符号、语言、镜头剪辑等)和审美特征也随着产生变化。具体而言,网络用户对电影娱乐性、话题性、社交性等各种诉求,使得电影的“粉丝经济”盛行;网络“去中心化”的文化氛围和碎片化的社会传播语境,也使新兴电影呈现出杂糅性、拼贴性、碎片化的表达。对此,老一辈的传统电影人可能不了解或者不喜欢,觉得其幼稚、跳跃、无厘头等。但是网生代的年轻观众群却喜爱这种游戏化叙事,他们能在跨界媒介间建立联系,并自行弥合叙事的断裂。
同时,新媒体时代中,UGC(UserGeneratedContent,全称用户生成内容)概念盛行,网友将自己DIY的内容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展示或者提供给其他用户,社区网络、视频分享、博客和播客等都是其主要应用形式。在UGC模式下,生产者和观众之间的界限越来越模糊,用户也可能成为互联网内容的生产者和供应者。受其影响,新兴的电影生产会根据观众的喜好来调整剧本元素、人物配置、情节设定和结尾走向等,体现出草根性、原创性、互动性等特质,其观影模式也转向即时互动的、游戏化的观影体验等,比如弹幕电影。另外,网络文学、话剧节目、网络视频等文娱产品的受众也越发与影迷群体重合,这也带来了相应的创作人员的变化,最突出的表现便是新生代跨界导演和跨界电影创作的不断涌现。
另一方面,在传统电影的内容/产制方面,互联网只是辅助工具与手段,其核心仍是文化产品的内容生产。
在内容生产各大板块中,电影业的市场化程度及其相应的开放程度都是最高的。加上近年电影产业旳迅猛发展、电影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及电影产业链的有效延伸,电影产业蕴藏的商机更加强烈地凸显了出来。而互联网产业经过一系列的整合、重组,也已形成了几个实力相对强大的巨头。为了实现“赢家通吃”,他们必然从控制渠道延伸到内容生产,向电影产业的上游迈进。在制片方面,他们或是以联合出品身份参与投资制作,如腾讯视频参与出品《钟馗伏魔:雪妖魔灵》、《痞子英雄2:黎明升起》等影片,优酷土豆联合影视公司出品《等风来》、《窃听风云3》等作品;或是通过收购电影制作公司进入制片领域,比如百度创始人李彦宏投资了一家位于美国洛杉矶的影视制作公司,首个项目是3D动画电影《悟空》,阿里巴巴集团收购文化中国传媒近60%股份,并将之更名为阿里巴巴影业等。但由于制片业的专业门槛较高,当下互联网企业在制片环节还涉足不深。虽互联网企业直接参与创作的电影实践不多,但其互联网思维却在实实在在地改写着电影生产的规则,无论是新兴的数字电影,还是传统电影,其叙事特征和审美特性都在互联网影响下产生变化。
题材上,具有互联网基因的IP(知识产权)发展前景看好。题材选择上,通过基于互联网的跨界互动与融合,“网生代”的电影打破了传统单一的产业链模式,传统媒体和新媒体都纷纷走上内容IP化的道路:围绕一个热门电视剧、综艺节目、电影等核心IP资源向产业链上下游纵深,形成贯穿游戏、网络文学、电商、动漫、APP等多种产品的新生态。百度文学整合子品牌挖掘IP价值、“腾讯电影+”以IP为核心的“泛娱乐”战略等都是其有益探索。在互联网迅猛发展并且将会深刻地改变传统的一切规则的背景下,IP的崛起也将改变电影的游戏规则。当下中国电影市场并没有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垄断,仍有一个新兴市场所具有的包容性和发展空间,IP的发展空间与发展前景不容小觑。借助于各种强大的资本,新的电影公司、传媒公司可以依托于IP项目的深度开发,用新的营销手段和渠道建立起自己的相对优势,避开传统电影公司的老路而另辟蹊径。但同时,某些对IP内容急功近利的、短平快的粗暴开发,也造成了“资本在狂欢,电影想哭泣”的局面。而实现两者的跨界融合和双赢,才是最终目的。
而当下时兴的大数据,即是希望能以网络数据来分析受众需求。电影大数据主要包括内容大数据、渠道大数据、观众大数据。大数据体现出电影生产向“受众中心制”的转变,通过用户数据的调研,实现针对细分市场的分众传播。大数据也贯穿影视项目评估、内容生产、宣传营销的全流程,比如市场、剧本、班底、制作等。当下大数据的实践,有如华策影视收购“大数据”应用的先行者克顿传媒,爱奇艺根据用户行为推出全个性化推荐客户端,盛大文学成立编剧公司基于大数据生产电视剧本等。作为当下被热炒的概念,大数据有其在数据挖掘调研方面的优越性,但它不是解决电影问题的万能神药。通过大数据分析电影配置元素很重要,但如何使用这些元素的技巧和与剧情的有机融合更为重要。如果运用不好,这个概念可能会成为一个科技理性量化迷思的产物。
实际上,电影最核心的美学问题就是与观众的关系,IP开发也好,大数据也好,无非是帮助电影更有针对性、更准确地找到自己的目标观众,并形成有效互动。“互联网+”则则使得电影生产个性化、需求可定制化的时代来临。同时,从根本上来说,电影的核心是一个以叙事为主的文化创意产业,传统电影的产制仍以传统产业模式为主,互联网对电影“故事”和内容的影响,仍有待深化。互联网、资本的力量虽然强大,但仍需要为电影提供好的内容,不能太任性,否则最终也会伤害到自身。
当下,互联网对传统电影带来最大的变化主要体现在营销、发行、放映及衍生品拓展的产业运营层面,它帮助电影从营销、用户关系、后端的服务和版权等方面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它在为传统电影链带来极大补充的同时,也拥有了更大的话语权。
互联网时代,移动客户端带来的多屏体验和观众的社交需求,使电影更加重视互联网平台的宣发,如
作为最具创新和发展潜力的互联网金融模式之一的互联网电影众筹(Crowdfunding),,是电影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集融资与宣传营销功能于一体。阿里巴巴的“娱乐宝”、百度的“百发有戏”、中国平安的“平安好戏”等,为诸多电影筹得部分资金,比如《狼图腾》、《小时代3:刺金时代》、《十万个冷笑话》等。现在中国电影市场及其票房在很大程度上受“粉丝经济”的影响和支配,因此众筹电影方兴未艾,但其在当下还不成气候,“雷声大雨点小”,很多是作为一种营销宣传手段,并未根本性的改革电影的投融资模式。
在线售票与提前预售,则既是一种营销方式,也正在改变传统的电影发行模式,并影响到院线的排片选择。据有关数据显示,网络购票所占比例从年的25%上升到年的40%。在线售票网站如格瓦拉、猫眼电影、豆瓣电影、时光网等通过移动终端和PC终端在线售票,在大学生和白领中盛行。典型案例如《后会无期》、《心花怒放》、《一步之遥》的网络超前预售,淘宝电影、美团等在部分节假日档期推出9.9元一部、19.8元两部新片等低价预售活动等。如今在线票务网站参与电影预售,已经颠覆了传统发行模式,在营销环节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其竞争力在于低廉的价格,能提前安排观影时间,更便捷的支付方式和观影体验等。较之传统发行,在线发行也节省人力物力,降低发行成本。第三方售票网站也逐渐对院线、影院排片产生了一定影响。但同时,第三方之间的抢夺客源、低价补贴等多种急功近利的营销策略使得竞争趋于白热化,电商也使整个院线市场的话语权越来越小,削弱了其对银幕排片等方面的控制,也在部分程度上损害了传统影院的卖品销售。
视频网站的在线付费观看和网络多窗口放映也扩展着传统院线之外的发行放映渠道。新媒体平台迅速崛起,电视播映、互联网发行都丰富着电影传播体系,对终端放映市场起到了有益的补充作用。如腾讯视频放映最新好莱坞影片的“好莱坞VIP”频道,购买一些独家内容来吸引用户付费观看,它也有大量的自制节目和自制剧,探索电影网络院线播出、推广及盈利模式。
最重要的是,在互联网助推下,中国电影产业加速了由单纯的票房依靠型初级模式向构建版权新生态的大电影产业的演进。对于位于世界前列的好莱坞电影来说,电影票房只占其收入的四分之一,大部分收入都来自其版权经济与衍生产业,比如相关的图书、音乐、衍生品等。在网络整合性作用的助力下,基于“多屏全网跨平台”,中国电影得以突破单一的盈利模式,围绕内容IP开发图书、游戏、网剧、音乐等相关文娱产业,通过网络院线、视频点播实现多窗口销售,继而拓展到电商平台和线下实体,最终形成一整套以品牌内容IP为核心的泛娱乐产业链。比如湖南台热播的综艺《爸爸去哪儿》,被改编成两部同名大电影票房,也带火了同名手游、图书和衍生产品(瓜亲子智能手表)的销售,甚至带动了拍摄地的旅游业。
结语:
百度CEO李彦宏曾预测中国移动互联网发展可能的两种结局:一是以后所有的企业只剩下传统主流产业和互联网平台类型的公司,每一个行业都产生垂直平台,让传统行业给这些垂直平台打工;第二种是传统产业真正拥抱互联网,找到利用互联网提升自己的方式,使得自己的行业更加强大,而互联网只是作为技术辅助其发展。
作为文化创意产业的电影生产,无疑更倾向第二种发展可能,即在互联网助推下越发强大。未来,互联网会进一步改变中国电影的运营模式和盈利模式,推动中国电影发展由数量推动型、资本推动型向质量推动型、创意推动型过渡,实现中国电影资源的优化配置。随着互联网思维影响到电影产业的每一个环节,以创意为核心的内生性动力将得到提升,使得产业融合、电影长尾经济、衍生价值的开发以及未来大型国际娱乐传媒集团的形成等成为可能。
互联网为传统电影产业插上了腾飞的翅膀,但如何实现融合和共赢,则是双方必须面对的关键问题。恰如中国信息经济学会前理事长杨培芳所言,“‘互联网+’不只是一场物理反应,而是一场极其深刻的化学过程。只有通过这场化学过程,才能真正实现产业结构调整和社会经济转型。”想要在全新的时代谋得生机,就得跟上时代的步伐,开放态度,积极掌握先进的技术。
事实上,互联网使得任何人的老本化为乌有,任何人也都无法依靠老本吃饭。对于个人是如此,对于传统电影企业更是如此,对于任何电影人也都不会有例外。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以及网民的极速增长,电影的生存环境、生存格局、生存方式都正在发生着前所未有的深刻变化。而随着互联网公司大举收购影视企业,给传统电影业造成了前所未有的冲击,也深刻地影响、改变着电影的传播方式,电影的生态格局及其发展态势。与此同时,互联网基因电影、网生代电影等新概念也横空出世,拓展了人们对电影的认识和理解。从某种意义上说,凸显了中国电影的后发优势,是中国电影新的增长点、新的发展机遇。可以预见,当下乃至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互联网基因电影、网生代电影都将是结久不衰的热点话题。对于每一个电影人而言,都必须尽可能地更新自己的知识结构、思维方式,否则被淘汰的命运注定是无法逃脱的。
但是,我们也不能人为地夸大乃至神化这些概念,以至于在茫茫互联网大潮中失去方向,失去努力的目标。归根到底,互联网时代的电影生产终究还是内容生产,如果内容生产与渠道建设不匹配,那么,再通畅的渠道也无法弥补内容生产的不足和差距。毫无疑问,互联网电影发展也有其不足,比如互联网企业的盲目进入和开发也带来了电影业的一些乱象。从根本上来说,互联网时代的电影,不仅仅是技术和渠道控制,终究还是内容生产,要有高质量的文化产品的支持,才能有持久的市场竞争力,而互联网电影生产在谋求经济效益之外,也需要多一些文化意识。
同时,互联网冲击着传统的电影思维,也影响着人们的电影观念。关于电影的边界、电影话语、电影批评标准等问题,也在互联网的语境下产生了较大变化。互联网+,IP知识产权深度开发,众筹以及大数据、云计算等等都将是中国电影新的增长点,而且在很大程度上与美国处于同一水平线上。一方面,需要我们与时俱进调整我们的电影观念,对所有新生事物持有开放、包容的态度;另一方面更重要的还是有效提升自身掌握、利用电影新技术、新手段的能力。互联网的高速发展及其整合、扩散正在深刻的影响、改变电影业态的每一个层面、每一个环节。
每一个电影人也都深刻的感受到了互联网对中国电影的巨大冲击和改变,但我们目前还很难深刻的理解、阐释和定义。尽管互联网、大数据与电影已经成为一个最大的热点话题,并且可能会持续很长一段时间,但包括笔者在内的认识、理解和阐释都是初步的、肤浅的。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所有电影工作者尽快花大力气学习、掌握互联网技术、知识,而互联网工作者深入观察、研究电影产业及其变化,从各个方面、层面、环节强化、细化、深化对互联网、大数据与电影产业关系的认识。这样,我们或许就可能前瞻性的把握其规律,趋利避害,促进中国电影产业升级换代以及可持续发展,并且最大层面的实现中国电影的后发优势。在新的电影经济版图和文化版图下,我们不仅需要建构多元化电影格局,延伸电影产业链,也需要建立具有包容性的、与互联网和大数据相匹配的电影批评思维、知识结构、话语方式以及评价体系,最终不仅实现中国电影票房和市场的丰收,也为中国电影赢得更多文化的尊重与观众的热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