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世界读书日
WorldBookandCopyrightDay
世界读书日全称为世界图书与版权日,又称“世界图书日”,最初的创意来自于国际出版商协会。年正式确定每年4月23日为“世界图书与版权日”,设立目的是推动更多的人去阅读和写作,希望所有人都能尊重和感谢为人类文明做出过巨大贡献的文学、文化、科学、思想大师们,保护知识产权。每年的这一天,世界多个国家都会举办各种各样的庆祝和图书宣传活动。
不知道你最近都读了哪些书?
翻阅过一本又一本的经典书籍,
今天就来聊聊和图书有关的那些税收优惠吧!
1征订凭证暂免征收印花税依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图书、报刊等征订凭证征免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地字第号)的规定,各类发行单位之间,以及发行单位与订阅单位或个人之间书立的征订凭证,暂免征印花税。但各类出版单位与发行单位之间订立的图书、报纸、期刊以及音像制品的征订凭证(包括订购单、订数单等),应由持证双方按规定纳税。
2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图书免征进口税收依据《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规定》(财*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5号)第二条的规定,科学研究机构和学校,以科学研究和教学为目的,在合理数量范围内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者性能不能满足需要的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免税进口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清单中包括各种载体形式的图书、报刊、讲稿、计算机软件。
3进口漫画图书和漫画报刊等免征进口税收依据《财*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动漫企业进口动漫开发生产用品税收*策的通知》(财关税〔〕36号)的规定,自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对经国务院有关部门认定的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直接产品,确需进口的商品可享受免征进口关税及进口环节增值税的*策。其中,动漫直接产品包括单幅和多格漫画、插画、漫画图书、动画抓帧图书、漫画报刊、漫画原画等。
4增值税低税率依据《财*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策的公告》(财*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年第39号)的规定,年4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税率由10%下调至9%。
销售或进口图书等出版物适用增值税税率变化如下表:
时间节点适用增值税税率.06.30.前13%.07.01-.04.%.05.01-.03.%.04.01.起9%5出版环节增值税先征后退依据《财*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策的通知》(财税〔〕53号)第一条第(一)项规定,自年1月1日起至年12月31日,对专为少年儿童出版发行的报纸和期刊、中小学的学生课本、专为老年人出版发行的报纸和期刊等特定图书、报纸和期刊,在出版环节执行增值税%先征后退。对除第(一)项规定外的各类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以及规定的报纸在出版环节执行增值税先征后退50%的*策。享受增值税先征后退*策的纳税人,必须是具有相关出版物出版许可证的出版单位。
6规定时间内免征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增值税依据《财*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策的通知》(财税〔〕53号)第二条规定,自年1月1日起至年12月31日,免征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增值税。
从广泛的意义上讲,
读书不应该成为一种被提醒和标榜的符号,
而更应该成为自知与自觉的行动,
徜徉在书香的岁月里,
“税”收优惠与你同行!
来源:大连税务
供稿:第三稽查局
编发: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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