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卡在手,全省通读!
平阳县图书馆正式实现
浙江省内纸质图书“通借通还”!
根据《浙江省公共图书馆服务大提升行动方案(-年)》及“满意图书馆”要求,平阳县图书馆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严格按照省里的安排部署,全面实施提升工作,正式开通了通借通还业务。在实现通借通还功能的流通点,读者可通过“信阅服务”办理读者证,实现便捷借还书。
Part1
什么是“通借通还”?
“通借”是指读者可以不受区域限制,就地借阅县区及以上公共图书馆的可流通图书;“通还”是指读者可将所借文献归还至省内任意县区及以上公共图书馆。
即读者能在省内其他城市的公共图书馆借书,还书到平阳县图书馆;也能在平阳县图书馆馆借书,还书到其他城市的公共图书馆。归还后的他馆文献,暂不提供再次借阅。
注意:
通借通还系统仅能归还各馆年7月1日后借出的文献!
Part2
什么是“信阅服务”?
支付宝芝麻信用积分达到分以上的中国居民,可免押金注册开通文献借阅服务。
(点击图片了解“信阅服务”详细情况)
Part3
在哪里还书?
非本馆书籍归还平阳县图书馆,可在平阳县昆阳镇天来巷8号平阳县图书馆一楼读者服务大厅服务台由工作人员完成还书操作。
通借通还文献赔偿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各馆收藏的年以来提供外借的文献资料。读者在利用文献期间,如有毁损、遗失文献的行为,原则上须按本规定作出赔偿。
一、遗失、损毁信阅平台新书(书商直供)须以完好无损的相同版本抵赔。
二、遗失、损毁其它外借文献,须以完好无损的相同版本或经协商,以新版本的文献资料抵赔,否则按以下标准赔偿:
1.期刊:按原价赔偿。
2.视听文献:损坏或遗失整套光中的一张或数张,按全套光盘原价赔偿。
3.中文图书:
(1)10年内(不含10年)出版的,按文献原价赔偿。
(2)10年(合)-20年内出版的,按文献原价的5倍赔偿。
(3)20年(含)以前出版的,自第20年起,按原文献的5倍并每提前一年增加50元赔偿。
4.外文图书:按文献原价的3倍赔偿。
5特殊情形:
未标明价格的文献,参照同类文献价格后,按上述规定赔偿。
成套多卷本文献不能单册购买的,遗失其中1册或数册,以全套价格赔偿。赔偿时不得索取其他卷册。每册有单价,且复本较多,按单册价格计赔。
对无法确定出版年代的文献,由图书馆组织专家鉴定,根据鉴定意见处理赔偿。
来源:平阳县图书馆
责编:陈娴审核:吴日允
监制:潘瑞波郑月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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