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学期开始啦!许多同学们一定对大学图书馆充满了憧憬与向往。就让图图为大家介绍如何“玩转”图书馆吧!
图书馆借阅规则
1.本校师生员工,一律凭本人校园卡借阅图书。校区之间实行通还。
2.校园卡应妥善保存,若有遗失,应立即到各借书处挂失。挂失之前借出的图书,由原持卡人负责归还。校园卡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如有发现,将予以扣押;发生所借图书遗失、过期罚款等问题,概由原持卡人负责。
3.借书数量:20册(普通读者、读书会会员、晋级读者、专职教职工)
4.借书期限:普通读者30天;读书会会员、晋级读者(纸质图书累计借书量达册)60天;专职教职工天。到期前7日内可续借1次(限1次),教职工延期30天,学生延期15天。
5.借书时,须认真检查所借图书有无污损、残缺等情况。如有需立即向工作人员声明,加盖印记。否则,在还书时,发现上述情况均由借书人负责,一律按规定予以罚款。还书时,如发现有私换条形码的,以窃书论处。
6.所借图书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归还,否则,每逾期一天,每本罚款0.1元,单本逾期使用费上限50元。凡逾期未还或欠款超过2元未交者,一律停止借书。
7.样本书库、特藏书室、工具书室、期刊阅览室等库室的书刊资料只限室内查阅,概不外借。特殊情况,须经馆长或馆长授权人批准,方可借出。
8.读者应爱护图书,不得遗失、损坏、撕毁、涂改、圈点、批注、故意调换条形码等。如有上述情况,一律按本馆《书刊赔偿、违章处罚规则》处理。
9.读者毕业离校时应主动按时还清所借图书。否则,不予签盖离校证明。
图书馆虽说借阅方便快捷,但是也有不少方面需要同学们多加留心。
书刊赔偿、违章处罚规则
1.凡未办理借阅手续,私自将书刊资料携出室外,均以窃书论处。
2.故意调换图书条形码,冒称遗失将其中价格较高图书占为己有者,以窃书论处。
3.凡盗窃者,处以元以上罚款;被盗书刊无法交回图书馆的,还须按本规则有关书刊遗失的条款处理。
4.对盗窃者,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令其检查直至上报学院有关管理部门,建议按有关规定给予行*处分。
5.书刊资料遗失,可购买版本、卷期相同的同名书刊予以赔还,不得以其他书刊抵充。无法自购者,按下列规定赔偿:
(1)按不同出版年代确定赔款倍率:
年以前(含年)出版的,赔书价的10倍;
年至年出版的,赔书价的5倍;
年以后出版的,赔书价的2倍。
(2)遗失多卷成套图书中的一册(或一册以上)者,按原成套定价参照出版年代相应倍率赔偿外,其余各册仍归馆所有;
(3)外文原版书刊按当前汇率折合人民币5倍赔偿;
书刊资料遗失,如逾期赔偿,除了书刊赔偿款外,须另加逾期使用费。
6.遗失期刊一期,按本刊全年价格赔偿,遗失或损坏期刊合订本中之一期,按全年价格赔偿,并加收装订费,其余各期仍归馆所有。
7.借阅书刊,因使用或保管不当造成污损(如圈点、批注、划线或损坏、水渍等),赔书价的0.2-1倍。视污损程度而定,导致无法继续使用的按丢书标准执行;若故意破坏,按违章处理办法执行。
8.系(室)等集体借书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如有遗失或损坏,由经手人负责赔偿。
9.赔款后,读者又找回原书刊,所赔款项可如数退还本人,但需从赔款之日起计算书刊逾期使用费。
10.所借图书在寒、暑假到期的,假期不计入过期,但应在开学后规定限期内归还,否则假期也计入过期,按规定予以罚款。若所借图书在寒、暑假之前已过期,则假期计入过期。
当同学们在图书馆需要查找资料时,网络必不可少。图书馆当然配备了无线网络,供大家使用。
图书馆无线网络使用说明
学校现开放“SJU-student”和“
FeiYoung”两个WIFI信号接入互联网。1.“SJU-student”信号为教育网通道,主要用于提供学生访问校内资源使用。教育网通道全校总出口带宽为M,学生如使用该信道接入互联网时,因带宽有限,在接入人数较多的情况下,会导致上网速度较慢。上网账户与“智慧三江”的登录账户相同。
2.“
FeiYoung”信号为电信网通道,学生可至学生食堂电信营业厅办理相关套餐以开通使用该信号,“FeiYoung”信号在学校无线网络覆盖区域均可使用,其带宽由电信提供,不限上网时长和上网流量。上网账户为电信办理套餐时提供的“FeiYoung”账户。特别说明:图书馆的无线网络属于学校无线网络的一部分,遵从校园无线网络使用规范。
最后希望同学们在校图书馆中找到自己喜欢的图书,收获满满的知识,“扶摇直上九万里”!
图文:三江学院图书馆
排版:许译亓
责编:陆蓉华苏雯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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