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县图书馆
《读者积分规则》
(试行)
读者积分规则(试行)
一、初始积分
办理读者证可享有原始读者积分分。
积分大于等于分,每次图书总借数为8册;积分大于等于分,每次图书总借数为10册;积分60-80分之间,每次图书总借数为4册;积分40-60分之间,每次图书总借数为2册;积分低于40分,我馆将暂时停止借阅证的借阅功能。
二、积分增加攻略
1.读者每借阅1册图书积2分,每续借1册图书积1分,每天图书借阅积分累计最高不超过20分。
2.读者参加图书借阅部征文、主题书展等活动,每参加一场活动加5分。获奖者一等奖加50分,二等奖加40分,三等奖加30分,优秀奖加20分。
3.参加馆内志愿者服务每小时加10分。
4.捐赠有效图书每册积2分,不设上限。
三、积分减分惩罚
1.读者在逾期仍未按时归还图书,每册图书每天扣除2分,不设上限。
2.发现图书有缺页、涂划、圈点、破损等现象,每册图书扣5分。
RFID芯片不慎遗失,需照价赔偿;遭人为故意损坏,需进行赔偿并扣除10分。
图书遗失,需照价赔偿并扣除5分。
活动报名后无故缺席、迟到、早退扣5分。
私自将书刊夹带出室者,一经发现扣20分。
不遵守借阅规则,不听从工作人员劝诫有吸烟、大声喧哗、吃零食等不文明行为扣5分。
四、积分兑奖规则
1.每年年底12月1日~12月31日,读者可用累计积分兑换奖品,逾期未兑换将清零。
五、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图书未及时归还,可做情况说明。
六、本积分规则最终解释权归安吉县图书馆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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