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行业

首页 » 常识 » 诊断 » 临汾市图书馆积分管理办法
TUhjnbcbe - 2022/5/18 2:31:00
行*求职招聘QQ群 https://baike.baidu.com/item/%e5%8c%97%e4%ba%ac%e4%b8%ad%e7%a7%91%e7%99%bd%e7%99%9c%e9%a3%8e%e5%8c%bb%e9%99%a2/9728824?fr=aladdin

临汾市图书馆积分管理办法

为培养读者良好的阅读习惯,引导读者充分利用图书馆资源,鼓励读者积极参加图书馆各项阅读服务活动,进一步完善免费开放服务制度,临汾市图书馆实施读者积分信用制管理制度。

一、实施对象:持有在本馆登记开通借书权限读者证的读者。

二、实施时间:年1月1日起试运行;

三、阅读积分解释:

阅读积分是通过设置积分指标体系,将读者个人借、还(续借)书籍情况和参加图书馆阅读服务活动情况转化为相应的积分值。

四、积分体系组成:原始积分、加分、减分。

(一)原始积分

读者登记开通借书权限的读者证后,即可享有原始积分分,成人可借阅图书3册,少儿可借阅图书5册。

(二)加分情况

1、每借1册书籍增加1积分,每天最多增加积分不超过5分。

2、参加图书馆组织的各项读者活动并现场有效登记,每次增加5分。参加少儿活动者,如家长参加少儿未到,视作无效,不予加分。

3、参加图书馆志愿者服务(不小于3.5小时),每次增加10分,每年最高上限分。

参见志愿者管理积分规则

项目

增加积分数

增加积分

服务时长

10积分/3.5小时

收到读者、馆员好评

2积分/次

提出合理化建议

2积分/次

不予加分

单次服务时长

服务不足3.5小时

服务热情

服务不热情,不主动

减少积分

缺勤

连续缺勤3次者,扣10积分

服务能力

被馆员和读者反映服务能力差、敷衍了事,扣2分;

服务中玩手机、缺岗,扣2分;

不能及时完成任务,扣2分;

服务态度

被读者投诉,第一次扣2分,往后每次递增5分;

5、向图书馆捐赠符合本馆捐赠管理办法图书的,积分3分/册。

(三)减分情况

1、撕毁、损坏图书、在书籍上涂抹乱画,每1册扣10分;同时,按照图书逾期、污损、遗失赔偿办法进行相应赔偿。

2、损坏图书馆公共设施、设备,视情况扣减10-50分。

3、读者活动报名未到馆,扣减5分/次。

4、在图书馆内外乱丢垃圾杂物者扣减5分/次。

5、不遵守图书馆相关规定(文明公约、安全告知、入馆须知、馆外秩序、不按规定停车等)视严重程度扣减10--50分。

6、恶意扰乱图书馆公共秩序的视情况扣减10--50分。如:不配合安检,在儿童区域打闹、喧哗,在自习区影响他人看书等。

五、奖励事项

(一)总积分达到(含)分以上时,读者可到总服务台提出升级申请,在原有借阅图书册数基础上增加1册,总积分达到(含)分以上时,在积分借阅图书册数基础上再增加1册。以此类推,最高限册为10册。

(二)总积分低于30分时,系统自动冻结该读者证书籍借阅权限30天,30天后自动增加10积分并解除冻结。另外,读者还可通过参加临汾市图书馆志愿者服务、捐赠图书、读者活动来争取积分,提前解冻借阅权限。

六、温馨提示

(一)年12月31日前已逾期图书不适用本公告。

(二)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临汾市图书馆所有。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合集#个上一篇下一篇
1
查看完整版本: 临汾市图书馆积分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