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你落寞时,书给你勇气。
当你悲伤时,书给你欢愉。
当你狂躁时,书给你冷静。
当你成功时,书给你导航。
书籍带给了我们许多好处,
然而我们却很少去关心它需要什么?
如果它能说话,它会想对我们说什么?
图书
我有话说!
我想要的环境
不做
“儿童不宜”举止
让心灵互动美丽
让言行文明高雅
让手机“静静”
手机调振动
阅读无噪音
“用心”沟通
心灵沟通
无需过多言语
我想要的待遇
方便他人方便自己
请将我放回到原位
书之语
书之语
静静地看着你
深深地影响你
天空不留下鸟的痕迹,
但它飞过。
图书不留下你的笔迹,
但你已阅读过。
书之语
图书馆
我希望您是我的去处,
但别忘了我的来处好吗?
书,它想要安静,
在安静中,它才能被认真对待;
书,它想要美貌,
拥有美貌时,它才会被别人喜欢;
书,它想要回家,
在图书馆中,它才能陪伴更多的人。
图书“管理之约”
一、逾期归还图书处理规定
1、图书超过借阅期未还,按每天每册0.1元收取逾期费。
2、读者持有超期未还图书者不能借其他书籍。
3、读者应在寒、暑假期内归还的图书,可在开学后一周内还清。超过一周则按逾期处理。
二、借阅图书遗失及损坏赔偿标准
1、赔书:应以原书相同的版本或经本馆同意的新版本赔偿,并交纳5元图书加工材料费。
2、赔款:
(1)遗失复本数量为1-2册的图书,每本按原价3倍赔偿。
(2)遗失复本数量为3-4册的图书,每本按原价2倍赔偿。
(3)遗失复本数量为5册以上的图书,每本按原价1倍赔偿。
(4)每本图书最低赔书款为10元。
(5)赔款后一个月之内找到原书可到图书馆办理退赔手续。
3、污损图书赔偿标准
(1)图书出现被污染、勾画、圈点、批注、涂抹、撕裂,其损坏部分按1.00元/页进行赔偿。
(2)如损毁严重,无法继续提供利用的,将按图书遗失处理。
(3)丢失或损坏书刊条形码的,须交纳5元图书加工材料费。
上述赔偿办理地点:社科馆一楼办证处、综合馆一楼流通部办公室,
——广东金融学院图书馆
听书语做知书人,行书语做文明人!
爱护图书,文明广金!
来源
图书馆流通部、信息部
编辑
张智威
广东金融学院图书馆
长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