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
为规范本馆业务工作,与全市图书馆总分馆体系业务规则保持一致,自5月1日起,我馆将恢复图书逾期滞纳金等费用的收取,具体标准如下:
项目
标准
备注
读者证押金
B1级读者证
元
可借阅图书10册,新证办理三个月后方可退证。
读者证补办
工本费
10元/张
退证后,3个月内重新办证,视同补办读者证。
图书逾期
滞纳金
0.10元/册/日,
单本图书2元封顶
在我馆办理的读者证,年5月1日前所借的图书,因逾期产生的滞纳金,读者将图书归还后,可到我馆一楼服务台或拨打进行取消;其他馆办理的读者证按开户馆规则处理。
自年5月1日起,我馆办理的读者证,所借阅的图书逾期,按此标准执行收费。
图书遗失、
污损赔偿
完全相同的同版新书或书刊原价的1倍-30倍不等
读者可自行购买完全相同的同版新书抵赔,否则按书刊原价的1倍-30倍不等(由书刊出版年代和版本而定)收取赔偿款。赔偿图书
加工费
10元/本
图书编目加工的芯片、条码、书标及人工费用。
往期回顾通知“五一”劳动节期间开放时间公告阅见·挑战赛
名家名著知识问答等你来战阅见·经典籍
阅读养成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