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阅攻略,点我最全
亲爱的同学们,下午好!
馆君今天来答疑了!
??????
前不久有位同学哭着喊着
跑来图书馆
说他图书超期2个月了,
要罚多少钱?
馆君给他一查
哦豁!需缴费:0元
把他给乐坏了!
怎么回事呢?
原来这位同学
是在上学期快放假前来图书馆借的书,
这都过了一个假期了,
按理来说早就该超期了!
可为什么最后却啥事儿没有?
这位同学想来不知道
上学期放假前
馆君有发过相关通知
馆君深觉同学们对图书借还规则还是有些不清楚
今天就来跟大家唠唠
图书借还那些事吧!
01
正确的“图书借还流程”
到底是怎么样的呢?
一、借书:
(一)读者在计算机上检索查询图书,获取索书号后进入馆藏书库取书,或者直接进入书库取书。
(二)将书拿到借还服务台,凭本人校园一卡通在图书挂借还处办理借阅手续。
(三)等待图书馆工作人员办理或者使用自助借还机借阅手续后方可取书离开图书馆。
二、还书:
(一)借阅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归还图书。
(二)携带所还图书至借还服务台办理图书归还手续。
(三)读者必须在工作人员检查图书完好程度、核实归还日期、办理完成还书手续后方可离开。
三、续借:
(一)携带续借图书至服务台直接办理续借手续。
(二)网上登陆我的图书馆自助续借。
(三)所有图书仅可续借一次。
02
必须了解的
“借还书注意事项”有哪些?
1.图书出借册数与借期
本专科学生:20册30天
教职工:30册60天
逢寒暑假或特殊情况,视具体情况顺延。
2.借阅注意事项
(1)读者应按规定的数量借书,不能超借。
(2)借书时请读者当面检查图书是否被涂画、损坏,如遇此情况,应提出声明,请工作人员加盖污损章。
一旦图书借出,读者应对所借图书的损毁状况负责。借书时请注意核对书名与计算机屏幕显示的信息是否相符,如有不符请及时向工作人员提出。
注:所借图书应按期归还至相应出借馆的借还书处。
(3)所借图书在他人没有预约的情况下,可办理续借手续,续借应在归还日期前三天内进行。
续借期限为一个借阅期限周期,超期按规定交纳逾期费。
借应自带借书证件到借书处办理或通过“网上图书馆”续借,续借只能进行一次。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续借:
O借书证件已挂失;
O逾期费超过10元未缴纳;
O图书损毁影响流通;
O所借图书已被他人预约。
(4)读者可以在网上图书馆预约借书,预约成功收到取书通知后一周之内来图书馆取书,过期不再保留。
3.逾期处理
超过借阅期限,图书归还时须按照每本0.20元/天交纳逾期费。
通俗地说就是到期不还一天两毛!
读者所借图书归还日期逢寒暑假可顺延至新学期开学2周以内办理归还手续,寒暑假和法定假期不计算在逾期天数之内,具体计算方法按图书馆相关规定办理。
通俗地说就是寒暑假不算你借期!
4.遗失赔偿
实物赔偿
对照图书(相同ISBN号)信息,所有书籍信息一致,包括(书籍名、作者、出版社等)重新购买一本新书交给图书馆,另加支付10元加工费。赔书成功后,到前台向老师开具说明信息,继续办理其他手续。
赔偿款赔偿
到图书馆大厅跟前台老师说明图书遗失情况,刷学生卡或者扫描财务处提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