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5日讯证监会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年第19次发审委会议于昨日召开,审议结果显示,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浙版传媒”)首发获通过。这是年第64家过会的企业。
浙版传媒此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周斌烽、成*。这是财通证券年内保荐成功的第1单IPO项目。
浙版传媒以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出版物的出版、发行和印刷为主业,是集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及零售等传统业务,并融合数字出版、数字媒体、数字营销、信息技术服务、在线教育与培训等新兴业态于一体的大型综合文化企业。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浙版集团直接持有公司85.50%的股权,并通过子公司浙版投资间接持有公司4.50%的股权,因此,浙版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浙版传媒本次拟在上交所主板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2.30亿股且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10%,本次发行不安排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浙版传媒拟募集资金24.27亿元,其中.50万元用于浙江教育出版社集团有限公司重点图书出版工程项目,.42万元用于浙江少年儿童出版社有限公司重点图书出版工程项目,.50万元用于浙江人民出版社有限公司重点图书出版工程项目,.05万元用于浙江文艺出版社有限公司重点图书出版工程项目,2.50亿元用于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优质内容资源储备项目,6.00亿元用于浙江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零售门店系统服务能力提升及智慧书城服务平台建设项目,1.76亿元用于新增年产万色令教材、图书印装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2.75亿元用于博库网络有限公司火把知识服务平台建设项目,1.10亿元用于“青云e学”在线教育服务平台建设项目,2.04亿元用于浙江教育出版社集团有限公司“青云端”移动学习助手项目,.22万元用于浙江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仓储物流体系升级优化项目,2.76亿元用于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1.70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1、报告期内,发行人部分高管同时在控股股东兼任高管,且与关联方之间存在多项关联交易。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前述兼职情形是否影响发行人独立性,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防范利益冲突的有效解决措施;目前安排前述兼职高管从发行人离职是否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2)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部分关联方同为客户和供应商的原因及合理性,发行人对关联方是否存在重大依赖,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相关决策程序是否合法、合规;(3)报告期内从控股股东处获取补助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策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行业惯例。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出版、发行业务,部分业务采用“经销可退”模式。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出版、发行板块下,团购、批发等不同业务模式收入的波动原因及合理性,批发客户终端销售的实现情况;(2)不同业务模式下定价依据、收入确认等方面的差异情况,与客户有关退货的约定情况及对收入确认的影响,退货率的估计依据,相关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有效;(3)“经销可退”业务模式下收入确认的时点及依据,采取总额法还是净额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4)线上业务的具体方式,与第三方电商平台的合作模式、定价依据、结算方式、收入确认及相关内控流程,报告期内线上业务收入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刷单等情形,相关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有效;(5)各业务板块毛利率波动及主营业务毛利率逐年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中小学教科书发行业务资质对发行人业绩的影响情况。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报告期内,发行人存货余额较大,且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低于大部分同行业可比公司。请发行人代表:(1)说明各期末存货余额与同期业务数据的匹配关系,库存商品的期后销售情况,存货周转率低于同行业的原因及合理性;(2)说明发出商品比例高于同行业水平、库存商品和在产品比例低于同行业水平的原因及合理性;发出商品的真实性,各期末发出商品的盘点情况,相关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有效;(3)区分不同业务板块、存货类别,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具体*策,相关计提比例的确定依据,与同行业相比是否具有合理性;三年及三年以上纸质出版物均按40%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是否符合谨慎性原则,根据出版物定价计提减值准备的合理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4)结合存货类别、库龄、销售情况等,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计算过程,实际计提比例低于同行业水平的合理性,计提是否充分、谨慎。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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