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是山东较早启动城市书房建设并取得成功经验的地市。苏锐摄
4月22日,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书房和乡村书房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决定在现有公共图书馆提供阅读服务的基础上,以财*投入带动社会力量参与,开拓性地推进城市书房和乡村书房建设,逐步实现阅读便捷化、均等化、社会化。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后每年年初由各市文化和旅游局研究确定本年度城市书房和乡村书房建设计划,并指导各县(市、区)开展城乡书房的选址、设计、建设等工作。除各市文化和旅游局确定的年度建设计划外,鼓励各县(市、区)结合自身实际,采取自筹、争取社会资金参与或捐建等多种方式开展城乡书房建设。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引导、支持和鼓励各种社会力量以多种方式参与城市书房和乡村书房建设,*府给予社会参建方以冠名、形象宣传等*策,形成多方共赢的城乡书房建设新机制,保障城乡书房可持续发展。
《意见》明确,自年开始,山东按照合理安排、统筹兼顾原则,确定年度建设计划。力争到年年底,全省16市每市建成不少于50家城乡书房和乡村书房,打造15分钟城乡阅读圈,形成覆盖全城、布局合理、方便快捷、全民共享的城乡书房服务网络。
《意见》对建设要求进行了标准化操作。比如选址要求方面,城市书房和乡村书房选址要体现开放包容理念,坚持普遍均等、就近服务原则,选择主要街道、大型社区、繁华商业街、机场车站、景区公园、乡镇驻地、产业园区等人口集聚区域的沿街用房,同时要求交通便利,周边环境安静整洁,符合安全、卫生及环保标准,市*配套设施齐全,方便更多群众享受服务,确保资源有效利用。每个城市书房和乡村书房的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小于平方米,水电保障充裕,有空调或暖气,就近设有公共卫生间或设置独立卫生间。场地应具备残疾人无障碍通行条件。如果城乡书房与其他文化设施合建,须满足其使用功能和环境要求,独立成区,单独设置出入口。
设计布局方面,城市书房和乡村书房应合理布局,设置*史书架,置入传统节庆及二十四节气文化等传统文化内容,符合现代公共图书馆服务理念,方便图书开架借阅,满足纸质图书与数字资源相结合、文献资源与文化活动相结合的服务模式需求。环境设计与装修应注重主题突出、特色鲜明,体现一定个性化,避免千篇一律,鼓励采取社会公开征集公益性设计。空间布局应功能齐全、分区明显,青少年阅读区应相对集中独立。应开辟展览展示、读者活动等专属区域,充分发挥效能,切实为广大市民群众提供多方位综合性公共文化服务。
硬件设施方面,每个城市书房和乡村书房根据实际面积情况,配置必要的书刊资源、阅览座椅、书架、电脑、打印复印扫描一体机、视频监控设备、手机充电接口、网络接口、电源插口、台灯等阅读辅助设施,配备大数据电子显示屏,配有业务监控网络设施。加强智慧书房建设,安装身份验证和人脸识别系统,结合实际配备水电暖网等设备设施以及远程控制系统。配备自助借还机等自助设备,逐步实现24小时无人值守自助服务。采用无线射频识别(RFID)技术进行业务管理,实现与公共图书馆通借通还。
安全保障方面,城市书房和乡村书房防火设计应符合有关规定,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并在明显位置张贴消防安全疏散路线标识。门窗应安装防盗设施,配备有身份验证和人脸识别系统。安装智能实时视频监控系统,保证有效进行事前预警,事中处理,事后及时取证。有严格可靠的防水、防潮、防尘、防有害气体、防阳光直射和紫外线照射、防磁、防静电、防虫、防鼠措施。设置必要的通风设备,有条件的应设置空气调节和净化设施。城市书房和乡村书房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由建设主体责任单位出具消防审核或备案、专业机构出具的室内环境安全检测报告、公众责任险保单等文件方可对外开放。为确保城乡书房运行安全,所有城市书房和乡村书房必须由相关部门负责协调就近接入社区、商场等监控系统,应与辖区公安派出所以及相关社区安保力量联防联动。
管理运行上,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要求对拟建设的城市书房和乡村书房,由各县(市、区)向市文化和旅游局提出申请,经考察合格后,方可启动建设。各市的城市书房和乡村书房采用本市统一的名称标识,并使用统一设计的形象标识。城市书房和乡村书房的内部设计方案由各县(市、区)负责,并经市文化和旅游局统一审核把关。每个城市书房和乡村书房按照面积大小配备图书,城乡书房图书购置经费由各县(市、区)负责,市、县两级图书馆负责图书的统一采购、编目、流通、管理。城市书房和乡村书房的日常运行由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牵头负责,各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对辖区内的城乡书房的管理运行进行业务指导。
相关负责分工方面,《意见》指出,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制定关于全省城市书房和乡村书房建设的相关*策措施及建设与服务标准,省图书馆牵头全省公共图书馆加强对全省城市书房和乡村书房建设的业务指导。
各市文化和旅游局要高度重视城市书房和乡村书房建设,加强组织领导和建设资金投入,确保高质量完成建设任务;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作为主体责任部门,要负责本辖区城市书房和乡村书房的建设、管理和运营保障,落实选址、房屋租赁、装修装饰、配备除市级统一配置设备设施以外其他必要设备设施,负责解决场地租金、水电暖、网络、安保、保洁、物业管理等费用支出以及设备设施维护更新与保养。
各市文化和旅游局具体负责本市城市书房和乡村书房建设的*策制定、业务指导及相关统筹协调等工作。市图书馆具体负责前期标准制定、书刊资源配备和更新、部分软硬件系统设备的统一配备调试、人员培训、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等工作,并在市文化和旅游局指导下完成其他相关工作。
城市书房和乡村书房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市民投诉等具体问题,应本着谁运营谁负责的原则确定受理责任单位,具体负责落实和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