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利性教育机构存在的税务稽查风险点
面对席卷而至的监管风暴,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可谓是处在风口浪尖。为此,我们总结了校外培训机构常见涉税问题及风险,培训机构可结合自身情况排查是否存在以下涉税问题,以规避涉税风险。1.兼营业务,增值税税率未区分
案例:A公司是一家中小学教育培训机构,采取自主经营与品牌加盟相结合的经营模式。检查人员发现,该公司将收入入账后,均按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而其中包括“其他业务收入”科目记载的收取直营企业服务费收入。经查,这项收入为A公司将教育品牌、课件资源等使用权授予加盟方收取的使用费,并非教育服务收入。采取连锁品牌加盟经营模式的校外培训机构,收入除了收取教育服务费外,往往存在收取品牌使用费和课件资源费等非教育服务收入。根据财税「」68号文的规定,只有教育服务费才能适用服务业简易计税,而特许经营费或品牌使用费均属于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的业务活动,应按照销售无形资产申报纳税,适用税率6%,不能按3%征收率简易计税。2.隐瞒收入,存在偷漏税风险
(1)私账收款,未如实申报由于校外培训机构面向的是个人客户,在收取教育服务费用时往往采用